王小平受賄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十年六個月徒刑判決
文章來源: 更新時間:2025-12-24 09:13 瀏覽量:0

2025年12月24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原主任王小平受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王小平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案件回顧:一審判決與二審結果
2025年7月30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對王小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同時依法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王小平隨后提起上訴。
2025年12月24日,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調查與審理過程
王小平于2023年3月24日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2025年4月16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據媒體報道,檢方指控王小平受賄金額為645萬元,其在擔任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期間,被指接受請托,為多家俱樂部在球員違規違紀處罰事項上提供幫助。一審過程中,王小平及其辯護律師曾作無罪辯護。
人物背景
王小平,1982年畢業于北京體育學院,后于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任教,長期從事體育法教學與研究。2002年,他參與籌建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2009年起,擔任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并于2019年連任。2019年11月,王小平自中國政法大學退休并接受返聘。
